关于报送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人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7-04浏览次数:10

各党政机关、职能部门、教学机构、科研院所:

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,以及《常州大学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方案》常大〔2025〕32号工作安排,经校专项监督工作专班讨论决定,请各党政机关、职能部门、教学机构、科研院所明确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责任人(本单位主要负责人),并确定一名信息管理员(应具备较好的信息化素养,且对本单位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),在7月开展信息化摸底信息报送及自查工作。各单位信息管理员需关注由办公室主任群转达的通知,或关注我校企业微信专项工作群中的通知。

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责任人和信息管理员名单信息(附件)请于2025年7月5日下班前,以电子稿报送到信息化建设与大数据处邮箱:xxzx@cczu.edu.cn。



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专班

2025年 7月 4日


附件: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自查工作人员.docx